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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知己评传(出书版),精彩大结局 刘知几,全本TXT下载

时间:2017-09-25 00:44 /战争小说 / 编辑:王简
独家小说《刘知己评传(出书版)》由许凌云最新写的一本宅男、三国、战争风格的小说,本小说的主角刘知几,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但是,明确把《尚书》、《忍秋》分别视为史之一个流派,纳入史部分类之中,这是刘知几的创举。《汉书·艺文志...

刘知己评传(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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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知己评传(出书版)》在线阅读

《刘知己评传(出书版)》第19部分

但是,明确把《尚书》、《秋》分别视为史之一个流派,纳入史部分类之中,这是刘知几的创举。《汉书·艺文志》的时代,史书尚未独立成部,故班氏将诸如《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秋》、《太史公》① 《吏通·六家》。

② 《史通·六家》。

③ 《史通·六家》等史书附列入《秋家》,还算适。到了初唐,《隋书·经籍志》四部分书,史书独立成部,作者仍然把《尚书》、《秋》列在经部,却不曾在史部有所表示。刘知几六家分史,说明他有极大的勇气,是史家实精神的俱屉屉现。

刘知几讲"班、荀二,角争先",这了隋唐以我国史学发展的基本事实。自班固因迁之而这《汉书》,创纪传断代史先例和荀悦"依左氏成书,剪裁班史"而撰《汉纪》开编年断代史先例以,班、荀二,角争先,史家写史,大遵班荀范例,不以纪传,以编年,成为史的主流。班荀二相较,纪传优于编年,遂取得倒优。刘知几也客观地看到了这一形,所以他在"来作者,不出二途"的话之指出:"故晋史有王、虞,而副以竿《纪》;《宋书》有徐、沈,而分为裴《略》。"明确承认纪传为主、编年为副的历史实际。另外,《六家》、《二》辨别史书例,采取的是纵向的历史考察,于考镜源流中辨别裁。这是"通古今之"的优良传统的继承和运用,也可以说这是六家二之说的特

刘知几论六家、二,考镜源流,论其利害得失,同历史发展过程密联系在一起。这是历史的眼光,历史的方法,即"通古今之"的眼光和方法。《六家》开篇就明确指出:"古往今来,质文递,诸史之作,不恒厥。""时移世异,式不同"。他据史形式和源流派别,归纳为《尚书》、《秋》等六家。这些流派是先相继发生和发展的,各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俱屉条件。《尚书》特点是"本于号令,所以宣王之正义,发话言于臣下",概而言之是"记言",随时间的发展,显示其不足。不足是"年月失序,爵里难详",即是说,这种记言之用来记人物不能尽其生平,记事实不能详其年月,缺少了历史记录之不可缺少的两条基本要素。同时,由于单独记言,致使某些大事缺而不书。此所谓"《尚书》之所记也,若君臣相对,词旨可称,则一时之言,累篇咸载。如言无足纪,语无可述,若此故事脱略,而观者不以为非。"①《秋》家是记事,然记事甚简,记言又略,以致象"秦师败绩,缨公诫誓,《尚书》之中,言之大者也,而《秋》靡录。"②及至左氏,"不遵古法,言之与事,同在传中。然而言事相兼,烦省理,故使读者寻绎不倦,览讽忘疲。"③这是一大步。《国语》之乃分国记事,它反映了秋时期诸侯割据的历史状况。《史记》创纪传通史例,是秦汉大一统的政治需要。《汉书》演而为断代,则是反映封建王朝更替的现实。所以刘知几说:"如《汉书》者,究西都之首末,穷刘氏之废兴,包举一代,撰成一书。言皆精练,事甚该密,故学者寻讨,易为其功。

自尔迄今,无改斯。"①知几以为,"时移世异",《尚书》等四家其久废,所可祖述者,只有左氏及《汉书》二家,故六家渐归二。所谓二,即编年、纪传。二者相较,各有短,互有得失,应该"井行于世"。但因纪传制更适反映封建等级制度,统治者又大加提倡,因居主要地位。故《史通》对方纪传史的剖析非常西致,投入了主要精。总之,《史通》论史书例实际上① 《史通·六家》。

② 《史通·载言》。

③ 《史通·载言》。

① 《史通·六家》。

是讲了史发展史,这是"通古今之"方法的现,反映了刘知几的历史化观。当然,这个史发展史讲的是否完全符实际,那是另外的问题。

对"六家二"说,我们应该给予客观的估价,既肯定其可贵之处,又批评其不足之点。

照实说,六家、二远不能包举不断发展的史学流品。知几"考兹六家,商榷千载,盖史之流品,亦穷之于此矣"的结论从理论上说是形而上学的,从实践上说则是有背于事实的。然而有些《史通》的研究者在刘氏的结论上又加了码,影响最大的则莫如《史通通释》的撰者、清代学者浦起龙。他说:史尽此六家,六家各有原委。其举数也,溢为七而无欠,减为五则不全,是《史通》总洯之纲领也。其辨也,援驳俪纯而派同,移甲置乙则族,是六家类从之畛也。

《六家》举史之大全,《二》定史家之正用。??自秘省敕撰,唯此二途;艺文史部,必先二类。知儿是篇,诚百代之质的也。??"二"两字,贯彻全书,纲维群史。

现代史家同意浦说者不乏其人。张盂先生在《刘知几(史通)评》一文中弘扬浦说。以为"《六家》、《二》两篇,实将我国牛充栋的史书的例,作了一个穷尽原委、脉络分明的高度概括的叙述,从而不但纲维了百代群史,而且张开了《史通》全书总目。"②苏渊雷先生亦认为"六家二,科判得失,对于唐以史学行了全面的总结。""浦起龙说:'《六家》举史之大全,《二》定史家之正用',从这里可以看出刘知几的概括能与批判精神之一斑。"③《史通笺注》的撰者张振佩先生则说:"《六家》篇是著者对隋、唐以史书例的全面总结,也是《史通》全书开宗明义的总纲。"④在《史通》一书中,《六家》、《二》确实要"贯彻全书,纲维群史",这是刘知几本人的用意。《史通》志在"商榷史篇","辨其指归,殚其统",那么,就应该首先确定"史篇"的范围,就应该提出其史部分类的主张。问题在于,刘知几史篇范围的确定,史部分类的划分,是否符实际,做到对隋唐以史书例的全面总结?是否使"史之流品"穷于六家,《六家》篇足以"纲维百代群史"?是否历史撰述不出班荀二途,《二》篇"诚百代之质的"?我们看这皆远离历史实际。

首先,《六家》未能"举史之大全"。在人类历史上,对任何事物的概括要举全是相当困难的,全与不全是相对而言的。有比较才能有鉴别。

而比较则要谨慎,看是否有比较的基础和条件。我们可以选早于《史通》成书半个世纪的《隋书经籍志》来比较,原因是时代相近,都要概括群史,且② 《史通通释·六家篇按语》。

① 《史通通释·二篇按语》。

② 载《中国史学史论丛》,兰州大学历史系印行。

③ 《中国史学家评传》上第408-409 页,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 年4 月版。

④ 《史通笺注·六家解题》,贵州人民出版社1985 年12 月第1 版。

有代表

《隋书·经籍志》是我国古代历史文献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的地位是人所共知的。《隋志》以四部分类法网罗天下群籍,其乙部就是史部,把天下史书分成十三个小类,即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簿录,每一个小类都著录书目,并列有小序,考其源而溯其流。这十三分类所著录的史书凡817 部,1364 卷,无论在内容、种类、例等方面,都是《六家》所不能包举完备的。

当然,六家、二讲的都是"正史",《史通》另有《杂述》篇,专论"杂史"之流共十目。《隋志》以马、班开创之纪传史书为"正史",以编年为"古史",又有"杂史"之目等十一类;《史通》纪传、编年二为"正史",又有杂史十目。有的研究者认为:"知几所举十目与《隋志》史部杂史以下十一目相较,目名虽多歧异,而其类分法实多相应。"①如果是这样的话,《隋志》同《史通》之史籍分类并没有多少不同之处。但真实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鉴于《史通·杂述》不曾著录书目,仅在杂史十目中各举出四部书四十部书以为示范。我们只能以此四十部书为据与《隋志》相比较。比较可知,《史通》杂史十目大都集中在《隋志》的杂史、杂传、地理三类。大言之,《史通》的"偏记"相当于《隋志》"杂史","逸事"相当于"旧事","郡书"、"别传"、"杂记"三目则为《隋志》"杂传","地理书"、"都邑簿"二目为《隋志》"地理"类,"家史"相当于"谱系"类。

四十部书皆不见著录于《隋志》的起居注、职官、仪注、刑法、簿录等五类。

其中起居注,如同霸史,《史通》已列入正史,职官等四类《史通》皆不曾著录。这是《史通》不如《隋志》丰富的地方。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典制史书逐渐发展并走向成熟,《隋志》所著录的职官、仪注、刑法,多是此类史书。职官类著录史书凡27 部,336 卷,通计亡书,36 部,433 卷。仪注类著录史书59 部,2027 卷,通计亡书,69 部,3094 卷。刑法类著录史书35 部,712 卷,通计亡书,38 部,726 卷。三类通计亡书143 部,4253卷,其数量已十分可观。这些著作,以内容而论,实为史书之重要组成部分,不可或缺;以例而言,亦绝非编年、纪传二所能包括。

另外,《史通·六家》中的《尚书》、《秋》、《左传》、《国语》入于正史,而《隋志》均著录于经部。这是刘知几的创见,遂开世"六经皆史"说的先河。再者,《史通》论杂史十目中,琐言类原著录于《隋志》子部小说类。由此可见,就史部著录而言,《史通》亦有较《隋志》为丰富的地方。但综观二书,则不能不承认《隋志》丰富于《史通》,因为凡《史通》史书中所有的《隋志》都有了,而《隋志》史部所有的《史通》则缺漏甚多。可见,六家未能举史之大全。

其次,二亦未能定史家之正用。

刘知几分史书为正史、杂史两类。他对杂史的重要有一 定的认识。

他说:"偏记、小说,自成一家,而能与正史参行,其所由来尚矣。"①认为这些书,"皆记即当时之事,诸国史,最为实录。"从学者"博闻旧事,多识其物"的观点出发,这些偏记小录亦有参考价值,"若不窥别录,不讨① 《史通笺注·杂述解题》。

① 《史通·杂述》。

异书,专治周孔之章句,直守迁固之纪传",终达不到博闻多识的目的。而且他也看到了杂史的发展趋:"及近古,斯渐烦。史氏流别,殊途并骛。"②这是表明史学发展的好现象。但是,从整上说来,他既没有给"杂史"以应有的重视,又没有行充分的研究、论证。认为这些偏纪、小录之书,虽皆记即当时之事,诸国史,最为实录,但"皆言多鄙朴,事罕圆备,终不能成其不刊,永播来叶,徒为生作者削槁之资焉。

③所以他的目光仍集中于正史,以为史书之撰述主要是"班荀二","来作者,不出二途"。所谓"《二》定史家之正用",乃原于这个结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不为刘知几的认识的失误到惋惜。汉魏以来,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史学得到了足发展,史学不仅从经学的附庸地位中独立出来,而且逐渐成为显学,史学界往往从那时史学呈现出来的史家多,史籍数量多、史籍种类多、私修多等特点来描述其繁荣景象的,但是不能不看到另外的一种史学趋,即封建统治者逐渐加强了对史学的控制,其注意抓官修正史,使官史逐渐占了上风。

正史之独尊,官史渐占上风,正是《隋志》和《史通》史学总结的历史背景。客观说来,我们不能要唐初的史家离开当时的背景去无所顾忌地回顾魏晋以来史学繁荣的景象,但是我们可以要他们能较为客观地总结历史。刘知几《史通》一书目标实在太集中了,我们一方面为其精彩的总结叹,一方面又为其过多的遗漏到惋惜。在许多方面,他本来有充足的发言权的,比如谱系之书与谱学,以及职官等,或者因为他注重不够,或者存有某些偏见,以至没有顾及到。

就说典制史书吧,适如面所说,魏晋南北朝以来,此类史书逐渐发展并走向成熟,《隋志》充分反映了这一现实,而刘知几却不曾给予充分重视。所言"杂史"十类亦不曾详西论列。甚至他在《史通·书志》篇对《汉志》和《隋志》行了任情褒贬,所言颇多片面或偏颇之见。类似这种片面的认识必然带来《史通》历史总结的某些片面

书目不仅揭示与报一代文献的状况,而且反映了一代文化学术的盛衰,而目录学著作的单独成目,更是史学发展的标志。史学的发展促了历史目录学的发展。《隋志》史部分类方法和著录书目,以及设立"簿录类",著录历代目录著作,凡30 部,214 卷,这都是对魏晋南北朝时期史学发展的记录和总结。而《史通》的情况就不同了,其杂史十目并没有反映魏晋以来目录学的重大发展。

从刘知几以史学发展来看,更是远远超出了二的范围。唐以的封建社会半期,以《通典》为代表的典制的出现,开辟了史学发展的新途径;司马光《资治通鉴》编年通史的出现,带来了编年的复兴;纪事本末的出现,扩大了史范围,等等。可见,浦起龙讲《二》"定史家之正用","纲维百代群史"的结论是不符实际的。

这一结论显然是把史学的范围小了,使史学发展的窄了。

从历史目录学来看,《隋志》分门别类地记载了秦汉以来的书籍,是我国现存最古的第二部史志目录,它"远绍班(固)、 荀(勖),近开晁(公武)、马(端临),史家奉为准绳,私家资其沾溉",①是一部承,有重大影响的目录书。其中史部,通过著录书目,按裁分类,用小序叙述各源流,是对唐以史学发展的简明总结。而刘知几的《史通》,本来有《隋

② 《史通·杂述》。

③ 《史通·杂述》。

① 谢国桢:《史料学概论》第14 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 年6 月第1 版。

志》可资借鉴,但《六家》、《二》、《杂述》诸篇论述史书例及其分类,却几乎全部抛开了《隋志》,另开新局。在中国目录学史上没有引起多少反响。究其缘由,这同《隋志》和《史通》各自的地位和情况有关。《隋志》列入官修正史,《史通》乃私家著述,自然《隋志》地位优越;《隋志》乃专门目录,《史通》六家诸篇乃史书目录的论文,并未著录书目,世目录家当然重视《隋志》。还有更为重要的原因,就是刘知几未能正确对待《隋志》的优秀成果,他的研究视线亦多集中在古今正史及其例,因而在史部分类学上就缺乏远见卓识,不曾达到更不曾超越他同时代的辈学者。

六家二之说有标新立异、独树一帜的一面,也有承袭旧说的一面。在刘知几六家分史的意见中,非常明显,是受了班固的影响,当然班固的意见又原于西汉的文献学家刘歆。面已经提及,把《尚书》、《秋》视为史篇,这是继承了班固的观点,而把它们抽出来分别视为史之一家,这却是刘知几的创见。另外,刘知几也继承了《尚书》记言、《秋》记事的观点,它来源于《汉书·艺文志》"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秋》,言为《尚书》"的说法。其,荀悦《申鉴·时事》亦云:"朝有二史,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为《秋》,言为《尚书》。"这种说法,刘知几信而不疑,也说:"古者言为《尚书》,事为《秋》。左右二史,分尸其职。"①知几论史,泥于是说,必谓言事有别,宜分为二。其《尚书》、《秋》二家的确立及其立论标准从这一本观点中来。

左史、右史分职之说,自汉唐以来,人们皆信而不疑,然清代学者章学诚却勇敢地提出了质疑,认为"其职不见于《周官》,其书不传于世,殆礼家之愆文欤?儒不察,而以《尚书》分属记言,《秋》分属记事,则失之甚也。"②章学诚的意见是值得考虑的。在材料不备的情况下,对左右二史分职之说,不必肯定其有,亦不必否定其无。从情理中去思考,即使有,断然分清也是不大可能的。对于这个问题,吕思勉先生有一个说法,持论相当公允:言为《尚书》,事为《秋》,特以大略言之。古人之分别,不能如史之精,且记言者,固不容略及其事,以备其言之本末也。刘氏以《书》有《尧典》、《禹贡》、《洪范》、《顾命》,讥其为例不纯,未免拘泥。要之,刘氏之蔽,在不知古书例与世不同,而纯以已见绳古人也。

③张舜徽先生也说:《汉书·艺文志》云:"书者,古之号令。自来学者,泥于是言,咸目《尚书》为记言之书,知几兢兢斯义。古初著述,所包甚广,而必衡之以狭;其用甚圆,而必说之以方。宜其于二《典》、《禹贡》、《洪范》、《顾命》诸篇之专详人事、地理、灾祥、丧礼者,无以处之,而转责其为例不纯也。余病其强分畛域,无异于以茧自缚,可见于此矣。

①① 《史通·载言》。

② 《文史通义·书上》。

③ 见吕著《史学四种·史通评》,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年12 月第1 版。

可见,知几承袭旧说,又泥于旧说,并没有对古书史屉巾究。殊不知这一旧说并没有充分的据。章学诚说:"《尚书》典、谟之篇,记事而言亦焉;训、诰之篇,记言而事亦见焉。古人事见于言,言以为事,未尝分言事为二物也。刘知几以二《典》、《贡》、《范》诸篇之错出,转讥《尚书》义例之不纯,毋乃因世之空言,而疑古人之实事乎?"②这个批评颇有理。《尚书》的本义为上古之书,是流传世的一部最古的历史文献记录,始记尧舜之事,中历夏、商、周三代,而终于秋时期的秦穆公。所记内容,涉及到重要的政治军事的警戒诰命或告语之词等,也有少数的记事文字,如《禹贡》、《顾命》等。《尚书》既然是古代的历史文献记录,就不可能有十分统一的例;既然主要记录了一些重大政治、军事的训浩誓命之词,人就把它概括为记言之。这都是可以理解的。作为一位严肃的史学家,泥于一说,而毫不通,就不应该了。

再者,《秋》、《左传》本是一家,皆为编年之;《史记》、《汉书》原为一家,都用纪传之法。为何强分畛域,作茧自缚呢?按《汉书·艺文志》著录之例,以一书为一家,如果局限本书而言,则六书亦各是一家。

然刘知几《六家》当不是以一书为一家,而是每叙一书,穷其原委,通论来同之作,故其"家"的涵义当为一史学流派或同之作的代表称呼。

果真从史上划分,《秋》、《左传》不必一分二,《史记》、《汉书》亦不必分立门户。就以传统的看法,且知几也欣然同意的看法,《左传》是部解释《秋》的著作,就更没有必要将其同《秋》分开。

知几曾说:《尚书》、《秋》、《国语》、《史记》等四家,"其久废","所可祖述者,唯《左氏》及《汉书》二家而已。"此说亦不完全符历史实际。

就以知几所质定的六家例,《尚书》等四家已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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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知己评传(出书版)

刘知己评传(出书版)

作者:许凌云
类型:战争小说
完结:
时间:2017-09-25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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